《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》9月1日实施

2017-03-02 07:26:55
阅读: 182

成都app开发,就找源昇科技         

(原标题:《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》9月1日实施 APP纳入监管范围)

大众网济南9月29日讯今天,大众网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了解到,《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》已于9月1日始施行,其中,明确将付费搜索服务界定为广告,并首提广告程序化购买,还将APP纳入了监管范围。

山东省工商局党组书记、局长杨宜新说,《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是对我国互联网广告法律关系和管理制度的一次重大调整和改革,是我国第一部互联网广告监管的专门行政规章。

成都app开发,就找源昇科技         

杨宜新介绍,《办法》的亮点主要有六个:一是明确了互联网广告范围,规定“互联网广告,是指通过网站、网页、互联网应用程序等互联网媒介,以文字、图片、音频、视频或者其他形式,直接或者间接地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”,这就将媒体推荐、付费搜索、电商平台推广、自媒体广告等纳入互联网广告范畴,纳入行政监管。

第二,规定了主体责任。广告主是一切广告活动的最初发起者,广告内容虚假违法,首先要追究广告主的责任。其次,自媒体已经成为公众获取信息的重要来源,一些微博大V、微信公众号通过自己的微信、微博等社交媒体发布的商业信息必须要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,这就给网红、大V等戴上了一层“紧箍咒”。

第三,有力遏制了市场的不正当竞争。针对利用各类软件和插件屏蔽广告等行为,规定不得对他人合法广告进行屏蔽限制;针对利用插件、外挂、捆绑等“搭便车”方式对数据、流量进行劫持等行为,规定不得篡改或者遮挡他人正当经营的广告,擅自加载广告;针对刷微信阅读、刷网站流量等行为,规定不得利用虚假数据、传播效果等诱导,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损害他人利益。

成都app开发,就找源昇科技         

第四,保障了消费者合法权益。规定“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,显著标明‘广告’,使消费者能够辨明其为广告”,保障消费者知情权。其次,保障消费者自由选择权。要求发送广告要充分考虑用户体验,将最终选择权归还给消费者。规定弹窗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,确保一键关闭。三是,保障消费者投诉举报权。

第五,首提广告程序化购买。《办法》规定,从事程序化购买广告经营模式的经营者,要求广告需求方平台经营者应当清晰标明广告来源。

本文为源昇科技原创文章,非经授权请勿转载,如需 转载请著名来源。谢谢合作!

源昇科技|成都APP开发公司


全国总部:400-157-2787

电话咨询:191-8068-7777

公司地址:成都市高新区环球中心N2区11楼1109号(西南软件研发中心)

Copyright © 2015-2021 ccyskj.com.
四川常成源昇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